让美丽浙江与美好生活“美美与共”

2022-03-13 14:51:18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编:郑思雯

  “这五年的履职,感受比较深的是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力度空前。同时,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也在日益增长。”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方敏在谈到自己五年履职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体会时表示。

  “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浙江均作出了贡献,给出了回应。”方敏用“环境更美”“改革创新”“共富大美”“生态品牌”4个关键词来总结浙江“十四五”开局之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实现环境更美

  “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地表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创历史新高。

  “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10年提升,环境信访总量连续6年下降,生态环境普惠度进一步提升。”方敏表示。

  突出科学治气。实施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完成工业废气治理项目1460个,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1.13万辆,宁波市、桐庐县等13个县级及以上城市获评第三批清新空气示范区。

  突出精准治水。实施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标本兼治,建成44个重点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218个镇(街道)、1106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180公里,推进13个水生态环境示范试点县建设,开展入海河流氮磷减排、排海污染源规范整治、沿岸生态修复扩容三大行动 ,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达标率为99%。

  突出依法治土。出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一件事”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突出全域治废。发布全国首个“无废指数”,创建“无废工厂”12个、“无废载体”684个、“无废城市细胞”1755个,新增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62.4万吨/年,建成94个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集中统一收运平台,实现县域全覆盖,惠及企业6.1万家。

   推动改革创新

  过去五年,方敏共提出了十余项建议和议案,涉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立法、机动车尾气检测、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碳达峰碳中和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其中一些已被吸收转化为法律法规和改革举措。

  “我在2020年全国两会上建议优化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制度,已经在浙江率先转化为车检‘一件事’集成改革的成果,小微型非营运客车尾气6年免检延长至10年,每年有300多万车主享受改革的红利。”方敏说。

  车检“一件事”集成改革只是浙江2021年生态环境领域众多改革创新中的一项。2021年,浙江以数字变革激发环境治理新动能,打造“生态环境在线”综合集成应用,7个场景实现贯通应用,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全国“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试点省。率先建立重点企业碳账户、全面推行重点行业碳排放评价,体系化推进低(零)碳试点示范。

  此外,为深化推进环境准入制度改革,浙江还实施了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改革,对同一建设项目涉及多个审批事项的,纳入一个环评文件,出具一个批复。开展小微企业“打捆”审批试点,对园区内同一类型的小微企业项目,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不重复开展环评审批。扩大“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覆盖面。推动实现企业省内环评审批“零跑”办理。

  追求共富大美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良好的生态环境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既人人受益,也需要人人参与建设和保护。

  “我们把提升良好生态环境普惠度,作为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就是要让群众的获得感是普遍的,各领域区域的生态环境改善是普及的,环境公共产品的享受是普惠的。”方敏说。

  在提升良好生态环境普惠度、扮靓生态“颜值”的同时,浙江也积极推动生态惠民、生态富民。出台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专项政策,从生态环保资金、环评审批管理、碳达峰碳中和、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个维度,扶持26县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等工作,增强绿色发展新动能,助推高质量发展;创新开展生态环境导向(EOD)开发模式试点,推进实施庆元、长兴、景宁、上虞等多个县(市、区)“绿色共富”山海结对帮扶,争取更多生态环保政策和资金支持地方发展。

  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与浙江签署了《共同推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合作协议》,为推动实现全域共富大美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战略指导和政策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以省部共建共同富裕示范区为抓手,深化巩固生态省建设成果,让全省人民共享普惠均衡的优质生态环境产品,以‘生态美’推动‘共同富’。”方敏说。

  打造生态品牌

  “过去一年,浙江深化数字赋能生态环保工作,全面提升良好生态环境普惠度,深入推进建设全域共富大美格局,交出了生态环境保护亮丽成绩单,赢得了不少好口碑。”方敏说。

  2021年,浙江成功创建了10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制定实施《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积极探索创新水生态修复路径。推进29个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发现5个全球新物种。德清县下渚湖等3个案例获评全国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提名)案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新的一年,浙江将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总牵引,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牵引撬动作用,打造更多‘金名片’。”方敏表示。

  2022年,浙江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环境治理向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升级、环境问题发现和督察整改闭环管理等,提高良好生态环境普惠度。大力实施生态惠民行动,打造一批生态富民、生态惠民的实践项目。让群众更“有感”,让美丽浙江与美好生活“美美与共”。(中国环境报记者牛秋鹏 朱智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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