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红河州”)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问题,以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为重要抓手,全力探索土壤污染防治新模式并取得了阶段性实质进展。
以规划为引领、项目为抓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制定《红河州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强化项目推动,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主责、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新型土壤污染治理模式,在项目实施中强化市场参与机制的建立,引导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土壤污染治理。“十三五”以来,共实施土壤项目39个,重点试点示范项目5项,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6.4亿元,并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约2.8亿元,形成了“治污项目化、项目产业化、产业绿色化”的生动实践。
以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为突破,创新土壤环境监管模式。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区域性合作模式,夯实监管能力;探索创新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探索实施土壤污染和冶炼废渣堆场治理管控模式,指导治理管控全面推进;探索创新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水平。
与此同时,红河州政府与各县(市)签订了《红河州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及时将土壤污染防治任务分解到各县(市)。立足实际优先开展全州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实施重点区域修复治理、建立责任体系等工作,全面完成六大类22 项工作,有效减少全州土壤污染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改善和提升了环境质量。(作者 陈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