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位于腾格里沙漠西南边缘,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薄弱,但生态环境管理水平正逐步提升。自2004年建市以来,中卫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卫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方位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突出责任落实
层层压实环保“军令状”
中卫市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主要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卫市每年都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大会,先后出台了《中卫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中卫市“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等多个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文件,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到县(区)、部门和重点企业,与县(区)、相关部门、重点企业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人、责任内容、完成时限、处罚措施,层层靠实责任、传导压力,做到责任共担、压力同负、齐抓共管,确保中卫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
全力呵护“中卫蓝”
以燃煤锅炉淘汰、机动车、城市扬尘、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为重点,不断加大力度,综合施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成30多家重点工业企业料场封闭式改造;完成部分化工企业及供热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及在线监控设施安装;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240余家。2015年以来,共淘汰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500余台,部分须保留的锅炉实施了煤改气或煤改电;建成10个清洁煤配送中心;对14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了清洁能源改造,安装环保无烟炉和油烟过滤装置;在加强建筑扬尘管控的同时,对城市道路实施“以克论净 深度保洁”管理模式,先后投资3000余万元购置各类洗扫车、干扫车,对城市主要道路实施机械化清扫,机械化率达到75%。仅2016年以来,中卫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共9700余辆。
■狠抓水污染防治
让百姓喝上“放心水”
近年来,黄河中卫段出入境断面水质始终保持Ⅲ类以上,符合国家考核标准。4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分,设置界碑界桩、警示牌、宣传牌、围网、视频监控、水质在线监控等保护措施。全市3个工业集聚区均已建成园区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完成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提标改造,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排查工业园区、企业直接入河(湖、沟)排污口14个,取缔关停6个,整顿达标8个,对重点排水沟沿线的畜禽养殖场建设了防渗漏集污罐及养殖堆粪场,系列措施下,全面消除了劣Ⅴ类水体,重点河(湖)沟道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建站15年以上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已完成99.2%。
■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着力营造“新面貌”
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农用地环境保护力度,坚决防范土壤新增污染。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严格执行工业企业选址布局要求,引导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强化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管理,督促企业开展企业用地土壤自行检测;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和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为主攻方向,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8套,正在建设25套,实施美丽小城镇项目6个,美丽村庄项目18个,特色小镇项目1个。全市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全力以赴抓整改
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除病灶”
中卫市把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中卫市147件信访投诉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全部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首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中卫市19项整改任务,16项已完成整改,3项正在按照时限要求积极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中卫市17项,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5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10项正在按照时限要求积极推进。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中卫市147件信访投诉件,121件已完成整改验收销号,8件按整改时限序时推进,18件复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不同程度整改不到位的现象,正在整改。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还自然以“和谐美”
截至目前,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先后整治点位包括中央环保督察、遥感监测反馈、自查自改点位等共计5批294处点位(区域),已整改到位283处,正在整改11处。南华山自然保护区4批122处整改点位(区域)已整改到位122处,正在整改1处。同时坚持拆除与治理相互结合,相互统一。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走出片面认为整治就是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生态修复就是恢复原生态沙漠、荒滩的误区,充分认识到生态修复对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重要意义。对生态恢复不及时、生态恢复效果不佳的、需人工恢复的点位集中开展生态恢复工作,确保植被恢复工作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方式,采用“灌、草”结合的防风固沙生态体系,对迎闫公路、沙漠大道两侧等58处需要集中开展人工生态恢复的点位(区域)进行了治理恢复。
■加大执法力度
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2016年~2018年,中卫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检查污染源2600余家(次),出动监察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立案查处235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31份,罚款人民币2300多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23份、责令限产、停产整治决定书137份、下达督办通知书78份。对全市43家企业安装了147台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实现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全年在线监控数据传输效率均在95%以上。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受理了26家危险废物转移申请,监督转移危废量1.89万吨。完成了全市17家企业危废考核。开展重点企业固危废、危化品专项检查工作,立案查处8起,罚款89万元,下达责改8份,移送公安4起,检查涉危化品企业70家。开展黄河沿岸固体废物非法倾倒排查工作,共核实生态环境部遥感点位76个。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处置工作能力,共检查企业243家(次),排查出环境安全隐患78处,督促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每月上报排查表,并妥善处理11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科学精准监测
为做好工作提供“强支撑”
监测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多年来,中卫市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支撑。据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以来,中卫市共报出各类有效生态环境监测数据79666个,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1096期,编制环境质量月报36期、半年报3期,编制上报2016年~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完成2016年~2018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等专项报告编印工作,为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编制、环境执法、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随着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不断深入,中卫市生态环境质量将进一步改善,人民的蓝天、碧水、净土的获得感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