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潘安湖湿地公园内群鸟栖息,南京长江段江豚戏水,连云港灌河口伪虎鲸重现。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发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处处可见绿水青山的美丽江苏画卷。
“希望江苏在‘率先’‘带头’‘先行’内涵中将生态文明作为一个标杆。”2013年全国两会上,总书记对江苏提出殷殷嘱托;2014年底,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再次强调要将“环境美”作为“新江苏”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全国发展探路”,是党中央对江苏的一贯要求。不负重托,披荆斩棘。江苏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通过一连串的创举,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环境美的新江苏。
率先发展的江苏 率先应对环境挑战
江苏以全国1%的土地,养育了全国6%的人口,创造了超过全国10%的经济总量。人多地少、资源缺乏、环境容量小始终是特殊省情,率先发展的江苏率先遭遇环境问题,也在解决问题中探索前行。省委省政府见识早、行动快,江苏成为全国最早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谋划部署的省份之一。
从上世纪90年代确立可持续发展战略,到新世纪初作出建设生态省的重大决策。江苏认识不断深化,探索从未止步,通过一系列制度改革,守护“鱼米之乡”。
上世纪,我国环境保护的主流思路是“靠政府”。直到2000年前后,不少地方的污水处理厂仍频频上演“环保秀”,领导来了就开工,领导走了就关门。江苏人认识到,仅靠政府之手推动环保远远不够,而要让市场起作用,价格就是重要因素。此后,江苏率先开展环境价格改革,全面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污水处理厂保本微利、正常运营创造条件,有效激活了污水处理市场。
随即,江苏率先实施排污权有偿交易和使用制度。2001年,经南通环保局积极“促动”,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与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进行了中国第一笔排污权交易,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2003年,江苏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与南京下关发电厂成功达成二氧化硫排污权异地交易,开创了我国排污权跨区域交易的先例。
上游水质不达标,需要赔钱给下游吗?这在如今看来不算问题,可若干年前是个大问题。而率先解题者,正是江苏。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超标是长期以来导致水环境难以有效改善的主要痼疾。2007年,江苏率先在太湖流域试点水环境区域补偿,在太湖流域五市设置30个补偿断面,如果交界断面水质超标,上游地区就要赔钱给下游地区。2014年,江苏开启水环境“双向补偿”,成为全国首个水环境区域补偿全境覆盖省份。2009年以来,全省累计发生补偿资金超过21亿元。在补偿制度的推动下,地方政府主动治污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2005年,省委省政府率先把“环保优先”确立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之一。此后,江苏开创了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全国“第一”:第一个设立污染防治基金,建成全国第一个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了第一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和国家生态市。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
在无锡滨湖区,有一条长190米的河,名叫泰康浜。过去这里是有名的黑臭河,如今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河底的水草都看得清清楚楚。泰康浜河长张晓敏说,泰康浜汇入的是太湖15条入湖河流之一的梁溪河。在控源截污的基础上,泰康浜进行了生态修复,成为百姓喜爱的景观河。
江苏伴水而生、因水而兴,却在2007年遭遇了太湖水危机。面对危机,江苏“铁腕治太、科学治太”。10多年来,江苏投入治太资金超千亿元,太湖连续11年实现“两个确保”目标。在此过程中,江苏创新实施了“河长制”,此后“河长制”从江苏走向全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牢固确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
2013年,在苏州等地“探路”的基础上,江苏在全国率先划定占全省面积22%的生态红线,把“不低于20%的国土面积”严格保护起来,禁止一切与其主体功能不相符合的开发建设活动。建立生态红线保护监管考核和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激励各地严守生态红线。截至2018年底,省财政累计安排110亿元作为补偿资金。
作为首批试点省份之一,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2017年4月,省政府首次以赔偿权利人身份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一审被判赔偿2400余万元;今年3月,省政府诉安徽海德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被评为“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仅去年1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全省启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就达87件,赔偿金总额达到4.4亿元,赔偿金额居全国首位。2018年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全国试行。
2012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建立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为全国开展环保信用评价提供了典型示范。全面推行差别水价、电价政策,其中,对“黑色企业”用水价格每吨上调1元,用电价格每度上调0.1元。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石勇说,在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的进程中,环保、银监、金融等机构均可共享环保信用信息,可以说,一个以环境保护为主旨的“信用红黑榜”,进一步压实了江苏近年来生态治理的成效,巩固了率先探路的成果。
践行新发展理念 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把“生态环境高质量”作为“六个高质量”之一,提出要下大力气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江苏建设得更加令人向往。
8月底,泰兴江堤道路全线贯通。从空中俯瞰,长江泰兴段满眼翠绿,恰似一条“绿丝带”。泰兴拥有长江岸线24公里,当地拿出50%以上的岸线进行生态修复。然而,由于不少岸线长期被鱼塘、各类船厂企业占据,解决生产造成的污染,成了治理的第一关。朱青海当时在沿江有3个鱼塘江水养鱼,年入账几十万元。当地政府帮他“退渔还湿”,推动养殖转型,联系产品销路,朱青海才转变了观念,积极支持保护长江。如今,泰兴生态廊道成为“渔歌唱晚看日落”的好去处。
近年来,江苏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在严抓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同时,设身处地站在企业发展的角度,主动作为,精准帮扶,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
出台绿色金融“33条”,对上市绿色产业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省政府成立总规模800亿元的生态环保发展基金,对沿江化工企业搬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股权投资;在全国率先推出“环保贷”,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共投放贷款60.52亿元,128个项目直接受益;建立企业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出台《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纳入应急管控豁免名单的企业达1118家。
“银行给民企的贷款利率一般比基准上浮20%左右,融资贵成为发展瓶颈。”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武林说,去年,江苏在国内首创“环保贷”,公司拿到了1000万元的贷款,享受基准利率优惠。
今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江苏勇立潮头,先行先试。
2月,全国首个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在江苏正式运行,由于嵌入了纪委监委监督模块,倒逼相关部门高效作为。平台运行以来,收集线索超过30万条,已办结27.32万条,办结率89%,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3月15日,生态环境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江苏成为全国首个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接下来,江苏将积极探索,为全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一系列举措,让江苏天更蓝、水更清。2018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降至48微克/立方米,10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III类比例提升至69.2%、劣V类比例降至1%。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描绘江苏美景的诗句不胜枚举。8000万江苏人正以先行者的担当和奋斗者的自觉,让10万平方公里的诗意之地展现出“最靓颜值”。(作者 许海燕 李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