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讯:主动融入绿色发展大局,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2017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林业检察处加挂“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牌匾运行以来,积极推进林检向环检工作转型,落实“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紧盯每一座山、每一条河、每一个湖泊,在三湘大地奏响保护绿水青山的协奏曲。
树立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标杆
建立有针对性的机构平台,延伸办案触角,是湖南省检察机关全方位对接、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在刘清生副检察长直接领导和指挥下,省院和环检处认真学习、研究、领会游劝荣检察长《在民行检察和环检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就改进原林检履职方式、坚持以办理行政执法履职监督案件和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核心业务、积极探索省院自身带头办案和全省办案履职新模式和方式、认真指导探索重点生态保护办案组织机构和拓展法律监督平台建设、积极对接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环保督查工作等,对全省环检作出了部署,努力把原来的林检部门作为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的环检办案业务部门来打造,制定了年度计划和以机构建设、办理督促履职和公益诉讼案件、优秀案件等为重点的考评办法,认真予以贯彻落实。
2016年11月8日,湖南省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挂牌成立,将生态检察工作拓展延伸至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各个环节,以“预防、打击、修复”为主要手段,统筹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目前,湖南省74个林检机构有36个更名为环检机构,永州市冷水滩区检察院经区编办批准,更名为环检机构后,共办理批捕、起诉环资领域刑事案件6件,立案监督环资领域刑事案件2件,立案监督并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的熊金发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是永州市首例获刑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与此同时,湖南积极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办案工作机制建设试点。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水面面积3840公顷,是湖南仅次于洞庭湖的第二大天然淡水湖。为修复水生态,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津市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河湖生态资源保护检察监督新模式,成立驻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检察室,通过“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的共同治理模式,共办理了9件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系列督促履职案,发出检察建议书9份,回复率、采纳率、整改率均达到100%。
东江湖是国家重点生态环境保护湖泊。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破坏东江湖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资兴市检察院成立东江湖生态保护检察局,集中办理东江湖流域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相关案件。自成立以来,共办理破坏生态刑事案件24件47人,督促行政履职、公益诉讼案件13件,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12人。结合办案建立林业生态和水生态修复基地,办理补植复绿刑事案件35件,配合法院巡回审判5件,实现原址补植复绿1000余亩。
湖南检察机关还探索在河长办、国家自然保护区、各级环保局设立检察联络平台,延伸环检办案触角。株洲县检察院成立湖南首家派驻县级河长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常德市检察院派驻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检察联络室成立,洪江市检察院驻雪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检察联络室成立……目前,全省的检察联络室办案平台达到7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