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庆范本

2018-03-26 09:54:57  来源:黑龙江日报  责编:陈晨

  黑龙江日报讯:2017年,大庆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365天,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有效监测天数362天,达标天数319天,优、良天数分别达179天、140天,优良天数比例超过88%。6项监测指标全面达标。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三项指标优于国家一级标准限值;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首次优于国家二级标准限值,取得历史性突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18.5%,超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大庆是我国最大的陆上油田所在地、重要的石油化工生产基地,同时也是全国内陆首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省首个“省级生态市”,连丹顶鹤都恋上这里的湿地苇荡、蓝天碧水。生态、自然、现代、宜居,在大庆的城市建设发展理念中,大庆人最引以为傲的是生态,来大庆的外地人点赞最多的也是生态。2017年在大庆举办的中央电视台中秋晚会期间,大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受到全国各地来宾和海外华侨众口盛赞。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奢侈品”,是一座城市最宝贵、最持久的实力。在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的征程上,大庆人高举生态和环保大旗,加快推动粗放消耗型生态向绿色低碳型生态跨越升级,建设绿色城市,争当生态转型排头兵,为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提供了鲜活的“大庆范本”。

  铁腕护“蓝天”

  “十三五”以来,大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持续治理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近两年,坚持“生态、自然、现代、宜居”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推动大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严格源头预防、不欠新账,加快综合治理、多还旧账,统筹推进生态修复、治理、保护与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保障,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美丽家园,争当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排头兵。

  统筹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保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为市委工作要点和政府重点工作,列入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体系。着力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领导小组,形成联席会议制度。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努力提升发展质量。发挥绿色招商政策的先导性功能,着力构建以石油为基础,以石化为主导,以技术含量较高、资源消耗低和环境污染相对较少的产业作为接续产业同步推进。大力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支持企业进行绿色改造、绿色生产。两年来,行政处罚15个建设项目违法行为。

  综合推进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完成“大气十条”任务,淘汰建成区全部241台燃煤小锅炉,并入集中供热面积1030万平方米,改造供热老旧管网456公里,主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90%以上,6家燃煤电厂20台大型锅炉全面完成提标改造,4台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累计淘汰黄标车4.9万辆,231家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重点石化企业全面完成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治理,两年间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18个,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11000吨。严格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有效实现污染“削峰减时”。持续改善水环境,严格落实“水十条”和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投资4.6亿元建设东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持续推进河湖治理,投资1.03亿元建设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227处,建立四级河长体系,累计开展各级巡河行动1500余次。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建设“三减”示范基地275处,两年间减少化肥使用量4.1万吨、农药使用量410吨。

  充分珍惜生态资源,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大力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全市529.5万亩草原全部实现禁牧,两年来治理“三化”草原80万亩,落实省级专项资金1756.73万元,市级投入资金424.21万元。大力固沙造林,落实省级专项资金5352.85万元,造林4万亩。推进湿地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区管护。

  密织环境监管铁网,严厉惩治违法行为。提升环境监管精细化水平,划分环境监管网格,逐一明确监管边界和监管责任人。开展最严厉的环保执法活动,倒逼相关企业达标排放和转型升级。推动环境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督促企业建设废水、废气处理设施300余套,1258个项目完成备案,两年来,市级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9件。

  扎实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督察意见涉及大庆14项,同时交办信访事项。大庆迅速行动,截至目前,4项具体问题中的3项已整改完毕,1项制定了5年整改计划,10项共性问题的整改成效在历次国家及省级督察中得到认可。大部分信访事项已得到妥善解决,需长期整改事项制定了专项方案,正在推动落实。

  空气虽轻,但比GDP重。全面完成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推动大型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在全省率先提前一年完成大型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累计淘汰黄标车4.9万辆、在全省率先实行黄标车“黄改绿”、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组合施策,铁腕执法,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大庆空气质量迎来历史性突破。2016年326天,2017年319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87%以上。特别是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6个监测项目首次全部优于国家二级标准,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控制目标,处于我国北方城市领先水平。

  “西北风口”成历史

  大庆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城市转型和经济转型,治理污染、修复生态、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不断优化。2001年,大庆市成为全国内陆首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08年、2011年两次通过国家复核验收。2011年的复核执行国家新制定的创建标准,各项指标要求大幅提升。大庆依靠过硬的生态环境建设基础,成为迄今为止我国东北地区唯一、全国资源型城市首家、全国地级城市第三家按新标准通过验收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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