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污染企业,政府要做好监管,也要做好引导与服务。
去年10月以来,江苏省环保部门将每月第四周的周四定为全省统一的“企业环保接待日”。针对企业面临的环保问题,江苏各级环保部门既接受企业上门咨询,又主动走进企业答疑,为企业排忧解难,找到兼顾生产与环保的两全之策。
“公司能‘豁免’吗?什么时候可以告知?生产任务重,能否往前赶赶。”在江苏省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的接待室里,一家江北新区化工企业的部门主管李先生,还没有坐稳便打开了话匣子。
这是江苏“企业环保接待日”的一幕。当天和他一起来的几位企业代表,还提出了有关立项、补助、培训等问题。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与相关处室负责人一起,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
去年10月,原江苏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将每月第四周的周四定为全省统一的“企业环保接待日”。
企业上门咨询环保难题
“不仅解答了政策,也增进了理解和信任”
李先生所说的“豁免”,是怎么回事呢?
李先生所在的企业是环保部门重点管控企业,生产醋酸等化工产品。今年夏天臭氧污染高发期,根据江苏省统一管控措施,该企业的产能受到控制,不能满负荷生产。随后,该企业进行了提档升级、污染减排,希望能早日全线开工。该企业将申请豁免的资料提交到区生态环境局,初审后又转至市生态环境局。忐忑的李先生报名参加了环保接待日活动。
“我们经过复核后认为,该企业全线开工不会造成排放总量的增加,符合豁免要求。”参加当天接待日活动的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副处长汪炘介绍。
“秋冬季重点管控是南京市环保工作的亮点,目前已实施了6年。”汪炘告诉记者,其目的是对企业进行生态引导、分类管理,而非一刀切地让企业长期停限产。
根据江苏省出台的豁免办法要求,企业申请豁免需满足各项基本条件。这项工作涉及环保、发改、工信等多部门,即便在环保部门内部,也涉及多个处室共同参与。其中的申报条件、适用范围等,是过去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
“不仅解答了政策,也增进了理解和信任。”李先生表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10月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企业环保接待日共接待企业1580家,帮助解决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和困难1728项。
环保部门走进企业答疑
“依法依规保绿色促发展、实事求是破困局解难题”
除了把企业“请进来”,也有让服务“走出去”。在企业环保接待日活动之外,为更好地了解和解决企业面临的环保问题,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工作人员还赴常熟等地开展接待日专题活动,在基层推进这项工作进一步落实。
“绿色的生态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发展更有信心。”今年10月,大金氟化工(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才银,将一面绣有“依法依规保绿色促发展、实事求是破困局解难题”的锦旗,送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处长戴明忠手中。
原来,今年初,大金公司决定在常熟分公司投资新建面向半导体、5G、电动汽车等领域的氟材料项目。为了就近处置废气和废液,企业计划配套建设焚烧炉。
“就近焚烧处置废气、废液,是最安全高效经济的处置办法,我们把有害气体排放浓度严格控制在了国家标准线以内。”何才银苦恼地说,但关于该项目焚烧尾气排放是否符合省相关政策控制要求,各方理解并不一致,有可能造成项目审批滞后。
好在,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来到该企业所在的常熟新材料产业园,从开门接待变成上门服务。
戴明忠来之前已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他告诉何才银,从环评报告结论看,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园区产业定位布局、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
根据评议会的相关意见,10月初,当地环保部门便开通绿色通道、启动工作流程。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审批公示阶段。
“符合发展定位、环保要求,并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的化工类企业,是地方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政府部门要在审慎严谨的基础上,细致专业地做好服务工作。”常熟市生态环保局副局长刘家鹏说,这样三级联动、走出去开展企业环保接待日活动,也是基层环保部门学习政策、提升能力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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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和企业一起,直面改革进程中的新问题”
10月28日,在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开展的“企业环保接待日”座谈会上,和风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就海上风电项目环评审批的咨询,以及环保部门的解答,让在场的多家企业代表松了口气。
去年,国家电投计划在如东设立两个海上风力发电项目,并经过了江苏省能源局核准。然而,评估专家在召开会议后却未给出意见。原来,去年相关政府机构调整后,一些海洋项目的审批权从海洋部门移交到环保部门。原本联系的渠道不存在了,下一步的审批工作怎么办?
同样感到困惑的,还有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处长周海军。“过去,由海洋环境保护法及《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作为依据,编制海洋项目评审文件,省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来保障工作顺利运行。目前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仍在有效期,也还未有新的规定或文件出台。”周海军坦言,依据和流程如何做出调整,新的权力事项具体怎么操作,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是一个新问题。
因此,当天的企业环保接待日活动,汇集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以及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除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之外,还有为全省沿海城市海洋项目审批工作探路的意义。
对于和风公司的疑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季丙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向企业说明:机构改革以后,海洋项目的审批属于环保部门新增权力事项,目前正在加快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规范文件,以该个案为突破口来指导全省同类项目。
走出会议室天已经黑了,但是和风公司参会代表陈卫军心里敞亮了。
座谈会现场明确:在过渡期间,通过一事一议、正式发文的形式,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加快开展具体审批工作。
“政府部门和企业一起,直面改革进程中的新问题。”周海军认为,企业环保接待日是展示服务的窗口,也是提升效能的契机,倒逼环保部门提升专业能力、优化办事流程,同时也反思如何更好地主动作为、进一步靠前服务,将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作者 姚雪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