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1月-9月,黑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全省平均达标天数为255天,,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
据了解,1月-9月,黑龙江省空气质量超标天数中的首要污染物为PM2.5。1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83.2%-100%之间,黑河和大兴安岭达标率为100%;哈尔滨达标天数比例为83.2%。第三季度,全省13个城市均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省平均达标天数为91天,达标天数比例为99.7%,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超标天数中的首要污染物为O3-8h(臭氧-8小时)。
据介绍,黑龙江省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战役,明确“散乱污”企业界定范围和整治要求,全省初步排查“散乱污”企业1333家;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战役,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联合开展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核查,检查企业54家、车型146个;开展燃煤设施治理专项行动,共安排重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治理项目63项,截至目前已完成13台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县级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826台。
下一步,黑龙江省将以达标排放为根本,严格环境监管,同时以疏堵结合为原则,严控秸秆焚烧。(作者 李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