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改善,我给你补偿款;水质恶化,你要付我补偿金”。由于水质改善,今年初,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获得1794.7万元的流域水质生态补偿款。这是2018年1月,《金华市流域水质生态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补偿办法》)和《金华市流域水质生态补偿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补偿细则》)实施以来,首次落实的流域水质生态补偿款。
据了解,《补偿办法》和《补偿细则》是金华试行全流域上下游水质生态补偿机制的体现,旨在通过推行“谁受益、谁补偿”的方式,强化各地流域水环境保护属地责任,持续改善流域水质。
行政性变市场化 纵向奖惩变横向补偿 破除原有机制弊端
一叶轻舟,双溪泛游。当年,词人李清照站在金华郊外深情咏吟的美景,如今身临其境,风光再现的背后是金华治水实现全流域Ⅲ类以上水质的生动写照。2016年出台的《金华市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惩办法》)和《金华市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奖惩细则》)便是金华市治水“法宝”之一。
作为全国首个市县两级 “双向补偿”的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制度,《奖惩办法》和《奖惩细则》试行两年来,金华市财政已支出1.25亿元,奖“好水”,罚“差水”,很好地督促了各地水质稳定提升。
但是,随着水质不断提升,2016版《奖惩办法》和《奖惩细则》较低的奖励门槛和惩罚标准,使得符合奖励条件的县(市、区)越来越多,而应予罚款的地方却越来越少,激励、倒逼的作用日趋减弱,已不能满足新时期巩固提升治水成果的需要,不能成为高标准推进治水工作的高效“指挥棒”。
为切实发挥激励、倒逼作用,金华制定实施了2018版《补偿办法》和《补偿细则》。“2018版《补偿办法》和《补偿细则》的制定实施,把过去上级对下级考核式监管,融入了下游属地对上游属地的自发式监督,直接关乎水域流经县(市、区)的经济利益,能更好地调动全域治水的积极性。”金华市治水办(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说。
评价更严 标准更高 聚焦水质持续改善
2018版《补偿办法》和《补偿细则》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又有哪些创新呢?
更聚焦于水质持续改善。2016版《奖惩办法》规定,水质达到Ⅰ类、Ⅱ类的断面有奖励,而达到功能区要求的Ⅲ类断面水质改善情况只需与去年同期相比,浓度好转50%以上就有奖励,比去年差也不用罚款。而2018版《补偿办法》则明确,对于水质达到Ⅰ类、Ⅱ类的断面及达到功能区要求且水质相比前三年保持稳定或好转的Ⅲ类断面,下游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上游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补偿,水质越好得到的补偿金额越大;反之,水质超标或虽然达到功能区要求但水质变差,上游则需要付给下游补偿金,水质越差付出的补偿金额也越大;其中市界出境断面实行市人民政府与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双向补偿”和“兜底补偿”。
不仅把水质变化的时间跨度从一年增加到了三年,而且2018版《补偿办法》还体现出了“改善多多补、恶化多多付”的理念,避免了有的地方为了GDP,放弃今年,为翌年腾出进步空间,出现水质一年差一年好的“钟摆式”反弹情况,起到了持续推进水质改善的作用。
水质评价更为精准严格。2016版《奖惩细则》和2018版《补偿细则》都实行“3+X”污染因子评价,其中“3”都是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3个主要污染因子。但“X” ,2018版《补偿细则》则把2016版《奖惩细则》16项指标扩展到18项,范围更大、要求更高。“通过基于评价标准的污染因子浓度和污染量(环境容量)来综合评价水质,计算补偿金,更精准、严格,也更有说服力。” 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总工程师钱益跃表示。
补偿的标准更高。2018版《补偿细则》各类别的补偿系数在2016版《奖惩细则》对应的奖励、惩罚系数上均有所提高,比如给予补偿金的Ⅰ类水从150元/万吨水提高到300元/万吨水;Ⅱ类水最高标准从90元/万吨水提高到100元/万吨水。需缴纳补偿金的Ⅴ类水从150元/万吨水提高到800元/万吨水;劣Ⅴ类水从200元/万吨水提高到1000元/万吨水。
每月监测核算 定期通报考核 发挥生态补偿更大作用
水质取样员黄颖飞近日来到金华市区东关大桥,细致取样后,再经过检测,他手中的水样就成为评价水质情况好坏的指标之一。
除了手工监测,还有自动监测。只有通过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才能科学评价水质情况好坏,才能作为金华市流域水质生态补偿的依据。目前,金华全市有2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每4小时会自动生成一次水质数据。同时,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于每月月初还要进行手工监测,监测人员和第三方机构对采样水的24个指标进行数据分析。
根据监测分析的水质情况,流域水质生态补偿资金每月核算一次,依据每个交接断面的月均监测数据和市水利局提供的月均水量,计算该月的补偿金额,并于年底统一结算。
每月核算,年底结算。“我们经过多地调研,认为按月考核的方式更有助于推动流域属地的常态化治水工作。” 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周怀中说。
2019年初,金华各县(市、区)已落实了2018年相互之间的补偿款结算。截至今年8月,以婺城区为例,根据水质监测情况,1月-8月婺城区需向上游的金东区、开发区分别支付生态补偿金172.4万元、173.6万元,从下游的兰溪市获得生态补偿金222.1万元。另外,在有市界出境断面的县(市),金华共有磐安、武义、浦江、东阳4个县(市)可获得市财政的“兜底补偿”,共计3470.2万元。其中,磐安分别在4个出境断面上水质“胜出”,共可获得1849.6万元的市政府财政补偿款。
水质监测、核算补偿是金华市流域水质生态补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但要想生态补偿工作发挥出更多、更大的作用,还需要定期通报公示、挂钩考核考评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加持。
如今,金华市政府除了按月开展流域水质生态补偿核算外,还把每月流域水质生态补偿情况第一时间通报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并登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营造“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治水高压态势和良好氛围。同时,流域水质生态补偿情况也与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考评挂钩,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作者 朱智翔 施项 晏利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