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

2019-09-30 09:51:52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编:陈晨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保持定力、稳中求进,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制度保障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聚精会神狠抓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并开展工作,切实解决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出台了《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美丽吴忠建设的意见》,确定了“坚持绿色发展、加快转型升级”主题,提出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市,率先走出西部欠发达地区绿色发展新路子的目标任务。制定《吴忠市环境保护全面量化管理体系》,构建了责任清晰、协同联动、严明执法、高效服务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重要会议、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协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视察调研内容。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邀请专家就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作专题辅导讲座。

  高起点规划生态文明建设。编制完成《吴忠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从5个方面确定42项创建指标。编制完成《吴忠市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划定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地、森林、草原、湿地5条红线。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吴忠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5个、三级网格54个、特殊网格7个。在全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加大生态环保考核权重,对县(市、区)生态环保考核由原9分提高到10.5分。制定《吴忠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将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情形列入“负面清单”。

  ◆严格环境准入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力促绿色发展

  在需求结构上优胜劣汰。坚持做活工业“减量”文章,淘汰铅、锌、小造纸等落后产能,限制电石、铁合金等产品产量,取缔关闭一批工艺落后企业,累计淘汰落后产能213.9万吨,万元GDP综合能耗累计下降13.3%。

  在产业结构上轻重并举。编制了《吴忠市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环保技术装备产业等七大板块推进吴忠市环保产业发展。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建设全市智慧环保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融“监测-预警-防控-修复”于一体的成套技术体系,打造全区标杆示范平台。

  在招商引资上严把关口。转变招商理念,突出产业招商,拒引违背转型发展、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引进一批补链、强链的领军型、应税型、环保型项目,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自2016年以来,累计拒引高污染项目28个。

  ◆坚持综合施策 加强污染源头管控 服务绿色发展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批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成投运,供热结构进一步优化。划定了城市禁煤区,累计淘汰燃煤锅炉744台,完成餐厅、烧烤摊点“煤改气”1128家,年减少散煤使用量2.1万吨。全市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水泥生产线分别达到超低排放、特别排放限值,基本完成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脱硝改造。制定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路线,划定黄标车、农用车禁限行路段51处。强化停工工地日常巡查、非煤矿山扬尘整治,推行机械化干湿清扫、冲洗和洒水作业保洁模式。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监管网络,实行干部包抓责任制,加大秸秆焚烧巡查力度。

  主动打好“新时代黄河保卫战”。按照“切断源头、主攻难点、末端强化、系统治理”工作思路,实施入黄排水沟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企业排污口关闭取缔等9大行动,改善水环境质量,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大力推行河长制,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实现全覆盖,696名河长到位履职。制定《吴忠市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2016—2018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封堵取缔入黄排水沟排污口工作方案》,封堵23家企业排污口。6个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9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规范畜禽养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8.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7.3%。

  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出台《吴忠市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如期完成吴忠市承担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50个点位的采样任务及38个样包1821个水溶性氟化物监测、11个样包500个土壤pH监测、11个样包500个土壤8种重金属监测任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要求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38家企业每年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并公开监测结果。

  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周会商、月调度、季听汇报工作机制,先后召开协调推进会50余次,紧盯问题不放,专项跟踪问效。吴忠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实地检查督办。先后下发督办通报、督办函200余份。首轮中央环保督察20项整改任务,目前已整改销号19项,要求2020年完成的1项正在积极推进。2018年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及水专项督察反馈涉及吴忠市18项整改任务,4项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2项已整改完成,其余的12项正在按时序推进。

  ◆坚持铁腕治污 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保障绿色发展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涉水涉气企业、涉危涉重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工业堆场、建设项目、秸秆禁烧等多个专项执法行动。将精准执法、“双随机”执法、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不断提高企业环保意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

  开展部门交叉执法。全面实施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建立生态环境、消防部门常设联络员制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紧急情况时,迅速启动联合调查程序。生态环境、公安抽调骨干力量开展集中式、地毯式、全覆盖交叉执法检查,联合住建、交管、运管等部门,对主要涉气企业持续开展夜间暗查。

  创新执法技术手段。筹措资金600万元,实施环境移动执法等信息化建设,在重点地区安装高空瞭望设备3套,监控面积达到600平方公里,利用无人机技术,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飞行监控。

  强化环境监管职能。严格落实污染源“双随机、一公示”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水、大气、土壤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2016年以来,吴忠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039人(次),现场检查企业6730家(次),行政处罚案件528件,罚款3900多万元;查封扣押案件75件、限产停产案件25件、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6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件,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吴忠市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着力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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