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近日,内蒙古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分别进驻包头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督察组近日分别在通辽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召开动员会。会议明确要求,全面贯彻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有的放矢;认真细致、客观公正,把问题查准查实,把情况查清查透,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既查不作为、慢作为,也查乱作为、滥作为,特别是要重拳打击“一刀切”行为;加强边督边改边公开,对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正面典型将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此次督察对象是各盟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并下沉至有关旗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重点对学习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情况;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情况进行督察。(作者 杨爱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