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绿色金融改革在地方有了重大突破。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推进、引进和升级一批绿色金融机构。值得关注的是,广州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按实收资本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基于区位优势,也明确了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支持引领。
在花都经验基础上
扩大绿色金融改革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产业和项目信贷的支持力度
2017年6月以来,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以花都区为核心建设的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此番出台的《意见》,正是在花都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广州绿色金融改革的力度和范围。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广东省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孟萌表示,《意见》的出台顺应了国家绿色发展的理念,非常看好广州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据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提出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将推进新设、引进和升级一批绿色金融机构,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按实收资本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地区总部和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备案或批复的法人金融机构设立的专业子公司(不含股权投资机构)给予 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统计,截至2019年6月末,广州地区银行机构绿色贷款余额3037.81亿元。
《意见》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广州绿色产业和项目信贷的支持力度,明确对上年度绿色贷款余额增量达到25亿元(含)以上的银行机构,给予贷款余额增量0.02%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目前,资本市场与生态环保产业的融通一直是行业关注的重点。为发挥资本市场对绿色产业的融资功能,广州将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的绿色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绿色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进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中证报价私募股权市场等平台挂牌交易的绿色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绿色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股权质押融资获得融资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按照融资金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此外,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广州还将创新绿色保险产品经营模式,鼓励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公司优先支持绿色项目融资需求,对增资扩股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争取率先在全国出台绿色金融票据标准,为广州地区企业运用绿色票据拓宽融资渠道奠定基础。
鼓励绿色企业
挂牌融资
争取国家尽快批准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研究上市碳排放期货产品
根据《意见》,广州将出台第三方绿色认证机构管理指引,推动广州地区金融机构与绿色金融相关中介机构在绿色认证、评估等领域开展合作。
能做的事情远不止于此。广州还将打造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三流合一、风控闭环、融资风险可控的绿色供应链融资模式;推动广州地区金融机构、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深化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林业碳汇、生态补偿、碳普惠、新能源资产投融资与交易等业务合作;稳步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及融资产品创新。
据介绍,截至6月末,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累计成交配额突破1.31亿吨,总成交额25.59亿元。
另外,广州企业在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新发行绿色债券,按照发行费用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新发行绿色债券,按照发行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意见》的出台给了环保企业实实在在的机会。广州要争取国家尽快批准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研究上市碳排放期货产品。发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绿色环保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优势和作用,鼓励广州及周边地区绿色企业挂牌融资并积极支持挂牌绿色企业发展壮大、转板。
据了解,截至6月末,广州绿色环保板首批挂牌企业达65家、注册资本金规模约7.7亿元。广州将指导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研究制定绿色产业发展政策,定期征集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动态维护绿色企业和项目库,建立与现行奖励政策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同时,广州支持各区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将绿色金融纳入金融业发展规划,服务城市三旧改造、产业升级等重点领域。
粤港澳大湾区是亮点
金融市场、信息都将互联互通
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壮大也是《意见》的亮点。“鼓励广州企业在香港发行经香港或国际认证机构认证的绿色债券,支持在香港、澳门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和金融机构享受香港、澳门绿色债券有关扶持政策并做好协调服务等”均给这一地区带来产业和金融活力。
广州将辐射周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有不少举措值得期待,比如,支持广州地区银行机构与香港、澳门地区银行机构以银团贷款、跨境融资等方式支持大湾区重点绿色项目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设立合资证券、基金、期货和保险公司及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业务。鼓励穗港保险机构合作开发绿色保险产品。”业内人士表示。
绿色金融信息互联互通也被提上日程。比如,广州定期向粤港澳大湾区内金融机构推送绿色企业和项目库信息,探索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产融对接系统功能和信息对港澳地区金融机构开放,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信用信息共享查询和绿色企业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还将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自律组织合作机制,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合作。
为防止非绿企业和项目通过漂绿、洗绿等行为,套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和金融机构业务支持,广州金融机构还将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
此外,广州将开展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开展宏观审慎评估、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绿色金融创新试点、专项激励政策实施的重要参考依据。(记者 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