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核心区。多年来,经济发展和土地制约之间的矛盾一直困扰着这座海岛之城,“向海要地”成了最简单直接的解决之道。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浙江,舟山23宗违法围填海项目被列入督察整改重点。
没有可供借鉴经验,这些项目该如何整改?在重重难题面前,舟山市立足自身实际,科学研究论证,首创验收规范,铁腕整治攻坚。目前,22宗违法围填海项目已整改到位,完成整改销号,一宗已通过整改验收,基本实现了海岸美景再现、海域生态重生,为违法围填海项目整改工作提供了舟山样板。
攻坚克难 做到政府部门用力与整改单位自身努力两促进
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后,2018年7月初,5天时间,舟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连续召开3次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相关事宜。
市委书记俞东来在县(区)委书记座谈会上部署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相关事宜,要求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舟山市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市长何中伟4次召开专题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明确要求23宗违法围填海项目要做到逐项梳理,全力整改落实到位。
“所有整改项目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就是普陀区虾峙镇河泥漕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非法填海项目。”舟山市海洋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俞永军介绍,该船厂地处虾峙岛东部偏远海边,是河泥漕村的村集体经济企业,以维修小型渔船为业。2010年,为解决渔民大型渔船修理难的问题,该船厂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私自填海对船排进行了扩建。
2014年,河泥漕船厂违法围填海行为被区海洋渔业部门立案查处,船厂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320多万元。但由于国家渔业政策调整,许多渔民转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的船厂在东拼西凑交了罚款后,再无力承担100多万元的项目整改、海域修复费用,一直未恢复海域原状,被列入中央环保督察重点整改项目。
如何实施整改,着实让普陀区上下头痛不已。普陀区海洋渔业局副局长徐国辉感慨,当时有三大难题:一是没钱,船厂连年亏损,又处于停产状态,根本承担不起海域修复费用;二是整改区域位置偏僻,工程机械无法通过陆路到达,挖除的土方也难以清运;三是原先海域是什么样?怎么样才算恢复了原状?面对这些实际情况,镇村干部有了畏难情绪,村里老百姓也不理解不支持。
面对困难,普陀区委区政府统筹抓督导,成立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并先后8次召开会议推进整改工作;镇、村具体抓落实,组建工作专班,协助开展整改的各项工作。此外,船厂也多方筹措资金,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研究制定恢复海域原状标准、论证评估整改方案、跟踪监测海域情况、组织测量验收销号。2018年9月,河泥漕船厂违法围填海项目根据违法围填海项目整改验收流程,通过了现场测量、组织验收等层层把关,成为舟山最先完成的整改任务。
如今,河泥漕船厂前的海域已恢复了原状。船排边,海浪拍打着礁石,溅起洁白晶莹的水花,一派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
协同共进 做到民生工程建设与围填海整改两不误
不仅难度大,有的整改项目还涉及民生工程,如不充分论证、科学整改,还可能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舟山岱山县官山岛炮台山南岔口海域违法填海整改项目便是其中之一。
“官山岛炮台山南岔口海域违法填海项目是因建设跨海大桥——秀山大桥而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副局长韩永波说,原来从岱山到舟山本岛都要坐船,而且如遇大风大浪,还要停航。秀山大桥的建成能彻底改变这一状况,不仅使岱山至舟山本岛的行程由原来的50多分钟缩短至10多分钟,而且满足全天候出岛,从而明显改善岱山人的出行。
为了大桥建设,承建方岱山县秀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对官山岛炮台山南岔口海域进行了填海作业,铺设一个连接官山岛炮台山与大桥主桥墩的平台。
“一个用于铺设桥面的钢箱梁大约高3米,标准段宽约30米,重达200余吨,这么大又这么重的梁吊装,就需要地面上有一个平台用于起落存放,填海建平台就是这个目的。”负责秀山大桥建设管理的岱山县疏港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石宏峰介绍说,桥下海水流速急,填海建成的平台与主桥墩相连也起到了加固和保护的作用。
虽然因工程建设需要填海建平台,但私自填海就是违法,就要整改。2017年,官山岛炮台山南岔口海域违法填海项目作为重点整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舟山市限期恢复此地海域原状。
为此,秀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加快钢箱梁吊装工作的同时,委托浙江海洋大学研究院反复论证,科学制定了整改方案,投入200多万元重新加固大桥主桥墩,并在全部钢箱梁吊装完成后再投入300多万元拆除平台、恢复海域原状。
“虽然我们事前进行了科学的谋划部署,但整改过程中还是遇到了不少难题。”石宏峰告诉记者,因为涨潮,海水时常漫过平台,甚至淹没一旁山沿小路,致使挖掘机无法进出作业,导致整改进度受阻延。为解决这一难题,秀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加派了人员,增加了机械设备,在落潮期间加班加点加紧赶工。
现在,秀山大桥桥下海域完好如初,重现了以往官山岛炮台山自然海岸线之美。另外,大桥也已于去年11月顺利合拢,将于今年10月全面通车。
分类施策 做到“整改效率高”与“二次影响小”两手抓
“除了恢复海域原状,为了最大限度地加快整改进度、提高整改质量、减少整改成本、降低整改影响,我市制定了‘一案一策’整改措施。”俞永军说,比如对岱山县东沙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项目整改就实行了纳规纳管,即把违法围填海项目纳入合法的海域和土地使用规划进行管理。
当年,该公司竞得位于东沙镇东北部燕窝山滩涂的垦造耕地工程,总面积约310亩,其中新增耕地近280亩,总投资1200余万元。2012年,东沙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经济利益驱使,通过违法填海的形式,私自增加耕地面积近0.4公顷。
“虽然当时被岱山县海洋渔业局处罚,但一直未整改。2017年,又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列为整改项目。” 岱山县海洋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盛海波说,由于违法填海面积较小,规划中又有国道公路横穿其中,所以该填海区域应可允许拥有海域使用权。于是岱山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一案一策”整改要求,适时调整了该区域用地规划,并下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将该填海占用海域纳规纳管。
“类似这种环境影响小、民生关联大,且法律法规允许的围填海项目,我们一般都会采用纳规纳管的形式进行整改,这样不仅效率高,而且二次影响也小。但如果环境影响大,而整改又会导致二次污染和其他严重影响的围填海项目我们则会根据‘整改效率高、二次影响小’的原则进行原地封存。”俞永军介绍。
据了解,舟山23宗违法围填海项目,目前已恢复原状的有5宗,纳规纳管的有10宗,原地封存的有7宗。“还有一宗,其部分违法填海区域已于去年9月取得了《国土资源部不动产权证书》,尚未获证部分结合建设用海需要调整至已获批区域,进行纳规纳管。目前,整改工作已通过验收,申请省级整改销号。”俞永军表示,不久后,23宗违法围填海项目都将全部整改完成。(作者 朱智翔 晏利扬 黄最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