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重拳治理地下水超采

2019-04-26 10:13:35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编:陈晨

  中国环境报讯:“河北省水资源严重短缺,长期依靠透支、超采地下水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引发地下水位下降、河道断流、地面沉降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据悉,为扭转地下水超采局面,河北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河北将重点采取“节、引、调、补、蓄、管”等六大重点行动,到2022年总体实现省域地下水采补平衡;到2035年,逐步填补地下水亏空水量,全面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治理超采有成效,但透支局面未根本改变

  河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宝全说:“河北省地下水超采问题,已成为华北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突出短板。”

  据了解,自2014年起,河北省积极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26.6亿立方米,占治理任务的45%,地下水超采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但总体看,河北省地下水超采时间长、范围广、程度深,治理修复地下水生态环境仍需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从根本上解决超采问题。

  河北省确定的地下水超采治理范围涉及全省除承德市以外的其余10个设区市、雄安新区和定州、辛集市,共128个县(市、区),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128个县(市、区)中根据超采程度又分为严重超采区和一般超采区,分别为72个、56个。

  河北省河流水系分布较广、地下水治理范围大,综合治理从何下手?

  张宝全介绍说:“河北省将按照节水优先、少采多补、分区施策要求,重点推进‘节、引、调、补、蓄、管’六大行动,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着力增引外调水源,切实增加河湖库塘蓄水,持续回补地下水,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分区施策,冀中南9处漏斗区成治理重点

  为分区施策治理地下水超采,河北省将全省有治理任务的7万平方公里,划分为三大治理区域,分别为冀中南、冀东北和冀西北地区。

  张宝全介绍说:“冀中南地区即京津以南地区,由于长期大量超采地下水,已形成9处地下水位降落漏斗,是超采治理的重点区域。冀东北地区涉及唐山、秦皇岛市,地下水超采呈点状分布,大部分位于唐山市城镇工业和农业集中开发区。冀西北地区为张家口市,超采主要集中在坝上。”

  针对3个不同超采区域,河北省将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在冀中南地区,河北将增加引江引黄外调水量,调减小麦等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大力推广节水品种和技术,增加河湖生态补水蓄水,坚决关停城镇自备井,有序关停农业灌溉深井。

  在冀东北地区,河北省将加大滦河水开发利用力度,提高河湖地表水蓄水能力,建设地表水引水工程,替代城镇地下水源,调减钢铁产业规模,尽快取缔依靠地下水灌溉的水稻种植。

  在冀西北地区,河北将调减灌溉农业种植面积,实施退耕还草,推广旱作雨养技术,合理利用当地地表水,加快建设引蓄水工程。

  通过三大区域分区施策,河北省提出,到2022年,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51.6亿立方米,城镇地下水位全面回升,浅层地下水超采问题得到解决,深层地下水开采量大幅压减。超采区范围大幅缩减,张家口、秦皇岛、邢台、邯郸4市和雄安新区率先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60%的县(市、区)退出超采行列,城市地下水漏斗特征基本消失。

  重点推进六大行动,首次增加“回补”举措

  地下水超采治理是一项综合工程,既要防止增加新的超采,又要不断还清透支欠账。河北省在明确分区施策基础上,重点推进“节、引、调、补、蓄、管”六大行动,即节水、引水、调整种植结构、补水、蓄水和严格管控开采行为。

  在河北省水利厅调水处处长王英虎看来,河北省地下水开采已严重失衡,地下水开发利用率高达150%以上,地下水超采量达59.7亿立方米,累计亏空量达1500亿立方米。“从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情况看,仅靠‘节流’很难彻底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迫切需要‘开源’, 尽最大可能增加外调水量,实施河湖生态补水蓄水,回补地下水。”

  正是在总结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经验基础上,此次河北省出台的《实施意见》首次增加了“回补”举措。

  王英虎介绍说,落实“补”的工作,河北省将开展河湖综合治理,重点推进滹沱河、白洋淀等14条主要河道和3个湖泊湿地整治,增加地下水回补入渗量。实施河湖生态补水,新增河湖和湿地水面150~200平方公里,年均回补地下水8亿~13亿立方米。同时,继续开展河湖地下水回补试点,在滹沱河、滏阳河和南拒马河开展河道地下水回补试点工作,带动沿线地下水位回升。

  除“回补”政策外,河北省六大重点行动将通过推进全社会节水行动、外调水引足用好行动、种植结构调整行动、河湖库塘蓄水行动、地下水严格管控行动,到2022年,再压减地下水超采量25亿立方米,蓄水能力达到220亿立方米。(记者 周迎久 张铭贤)

分享到:
  • 联盟单位中国生态文明网
  • 联盟单位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 联盟单位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
  • 联盟单位世界自然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