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驻会副会长王春益
国际在线生态中国频道(王海霞):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近日,国际在线生态中国频道带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与关注,采访了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驻会副会长王春益。
王春益表示,2018年12月份以来,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认真研究了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关重要问题,总结了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和相关课题、研讨等工作成果,经征求研促会部分领导、常务理事、理事和生态文明领域相关专家意见建议,起草了很多相关材料。如《关于尽快将<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纳入立法规划的建议》、《关于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明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职责归属加大原产地产品保护力度的建议》、《关于加强我国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快发展绿色交通推动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关于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的建议》、《关于西双版纳“退胶还林一百万亩”的建议》、《关于应用碳汇草维护大气碳热氧平衡应对全球气候暖化减少自然灾害的建议》、《关于构建面向高质量发展的垃圾分类体系建议》等。
谈到这些材料的主要特点时,王春益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促进立法顶层设计。“生态文明”写入了宪法。在这一崭新的历史机遇和时代背景之下,为了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统筹考虑生态文明建设与体制改革的理念、原则、目标和要求,尽快将《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纳入立法规划,确立其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基本法律,为切实构建完整、协调、科学的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推动解决重点问题。目前,我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目前已初具规模、逐见成效,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职责没有归属,工作处于停滞,社会影响很大。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职责归属予以明确解释,并协调解决其职责归属的遗留问题,充分发挥生态原产地保护先行示范作用,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发展。
关注区域均衡协调。从社会和人文角度看,我国西部有黄土高原、云贵高原、青藏高原等生态脆弱的经济欠发达地区,有的处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比其他地区更为复杂和艰巨。目前,西部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与东部沿海地区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地区生存环境恶劣,致贫原因复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缺口大,贫困发生率较高,有不少是连片的深度贫困地区。加快推进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特别是对解决我国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意义重大。
注重行业绿色发展。加快发展绿色交通,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要求,是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更是实现交通运输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我国杂交构树、蛋白桑等高蛋白优良树种的适生区域大力发展木本饲料、实施“林—饲—畜(禽)”一体化战略;实施退胶还林,将“三超”(超海拔、超坡度、超规划范围)区域的橡胶林逐步恢复成热带雨林景观,并和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优化西双版纳自然景观相结合,是保护我国热带生物多样性的一个重大行动;支持局部地区探索创建“零碳区域”发展模式,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后向更大范围推广;有效切断“散、乱、污”企业的原料供给,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王春益表示,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自2013年以来,每年都会为“生态”发声,提出关于生态文明各个方面的建议。其中,“生态文明和环境权入宪”“加快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加强农田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双减量”等多个建议都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