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改革

2019-02-22 09:21:36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编:陈晨

  中国环境报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各项任务落实。

  通知指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仅涉及生态环境系统内部纵向的层级执法职责调整,也涉及外部横向的部门间执法职责整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最大限度支持,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要提前做好沟通。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向同级政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改革为契机,按照《意见》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或插手具体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快建立完善立功表彰机制、纠错问责机制、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执法监管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全面推进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制度化。

  根据通知,2019年年底前,省、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要基本完成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和发布。(记者 谢佳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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