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转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全省环保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函》,将江苏的这份文件转发全国各省市厅(局),并请他们结合实际情况借鉴和参考。今年1~9月,江苏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7.1微克/立方米,较第一季度末下降31.9%;优良天数比率达66.3%,较第一季度末提高2.4个百分点。其中,第三季度PM2.5平均浓度为26.9微克/立方米,创2013年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从实际效果看,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的做法,确实值得借鉴。
以系列规范性文件,保障生态环保人“敢”服务。一直以来,虽然许多地方也强调政府要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为企业、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但作为环境监管者的生态环保人却往往心怀忧虑,担心与企业“走得太近”而落下谋取个人好处的嫌疑,甚至不明不白地“踩红线”“越雷池”而受处理。因此,服务企业在一些地方变成了空喊口号。
今年以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连续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便民服务“十二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范“九条”、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三十三条”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生态环保人如何做好服务给出具体的制度性规范,让生态环保人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服务,放心地帮助企业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为经济发展注入绿色基因和绿色动力。从而在优质服务中实现有效监管,在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获得环境质量的“好收成”。
以精准有效的服务,帮助企业治污染渡难关。“不要污染的GDP”一直是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但不能把“不要污染的GDP”简单地等同于关停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更不是在极短的时间内简单粗暴地断水断气断电。即使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也不是一关了之,而是设身处地站在企业发展角度,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引导和指导企业治理污染、解决问题,帮助企业把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改好,以精准有效的服务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比如,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为企业申请污染防治补助资金,及时办理银行贷款所需的排污许可证,缓解企业停产期间的资金流转压力;对于责令停产的企业,帮助联系同类工厂消化积压订单,维护企业的商业信誉;选派环保工程技术专家进驻企业,一对一开展环评和应急预案编制、技改服务,技改结束后,即时协调安监等部门验收,促成企业及时合法复产;建立完善省厅与设区市会商机制,对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组成专家组实施组团式服务、“点对点”帮扶;加大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动力度和“散乱污”企业精准整治力度,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污染治理、损害修复责任,为环境守法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以改革的举措,设身处地帮企业规避因环保因素可能引发的法律与市场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是生态环境部门作为政府部门应当顾及的重要工作。将“三线一单”划定单元精确到乡镇,为各地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产业结构提供科学指南,避免错误投资;在确保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对国家鼓励且投资总额达1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项目所在地平衡排污总量指标有困难的,由省级储备指标统筹解决,助力地方调整产业结构;对落实环保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环保财政资金激励力度;修订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防治滥用自由裁量权;建立环境应急管控的差别化执行机制,对污染治理水平国内领先、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企业或生产线,免于执行应急停产等管控措施等。(贺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