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滨州市委、市政府按照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加大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力度。
“绿盾2018”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滨州市根据生态环境部的遥感监测结果,按照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对认定为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新增问题均得到彻底整改。
建立包保机制,严肃监管问责
滨州市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总指挥”,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副总指挥的指挥部,将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列入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并印发作战方案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全力推进落实。
针对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滨州市建立了县区责任包保机制,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两个县区都由市级领导牵头包保,环保部门和自然保护区行业主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检查。同时,对问题整改进度实行定期调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滨州市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组织市环保、海洋渔业、国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严肃查处,强化责任追究。
对于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滨州市逐一建立台账,及时跟踪进展,逐一销号,确保整改到位。自2014年生态环境部通报遥感核查点位以来,涉及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有92处,其中违法违规问题10处,已全部完成整改;历史遗留问题82处,已完成整改62处,剩余20处正在积极推进。
滨州市在市政府、市环保局网站开辟专栏,受理违法违规问题举报,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通过网站公布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马谷山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健全机制体系,狠抓问题整改
滨州市在全面落实现有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不断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协同共管机制,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区与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加快提高自然保护区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生态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和监控预警能力体系,提升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状况监测评估能力。
对于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滨州市不回避、不推诿,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坚决完成各项问题整改。对一般问题立行立改,及时解决;对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强化监管措施,坚决防止问题反复、反弹。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不力、整改滞后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约谈、问责。
为落实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滨州市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厘清责任边界、强化考核督导,以完善的责任体系构建起“大环保”工作格局。同时,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为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