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水县:诸葛镇易地搬迁拔穷根

2018-08-13 16:43:12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责编:郑思雯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陈晨):沂水县诸葛镇共有6个村需要进行易地搬迁,常庄村、上胡同峪村、会仙院村、大崮后村、上古村共需搬迁安置1705户、4391人,搬迁人口规模和数量在全省较大。

  俗话说,穷窝难舍。群众想要搬迁的愿望强烈,怎么让群众放心的搬、安心的住,保障就业、解决收入来源至关重要。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诸葛镇探索了“户飞城镇”、“工业社区”、“林果兴村”、“生态旅游”、的搬迁安置模式。“户飞城镇”确保“搬得出”。将易地扶贫搬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群众向城镇集聚,将安置区选择在城镇驻地或者规划的城镇副中心搬迁。 常庄村、上胡同峪村将安置区选择在了镇驻地;大崮后村将安置区选择在了城镇副中心原新民乡驻地。 “工业社区”确保“稳得住”。在社区周边大力培植服装针织、鞋业加工、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方便搬迁群众就近就业。例如在常庄社区、上胡同峪社区附近建设的工业园区,目前有三家企业入驻,分别是元和丰服装加工厂、伟丰机绣厂、贝亿食品厂,可解决300多名群众就业。 在集中建设工业园区的同时,积极开展劳动密集型的小微企业的招商,每年可落地小微项目在10个左右,可提供就业岗位500余个。 “林果兴村”确保“能致富”。按照产业发展规划,将对搬迁后的土地进行集中开发,大力发展林果种植产业。通过成立合作社,采取“园区+合作社+贫困户”或“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让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在用工上优先保证,对于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采取定期分红的模式兜底脱贫。这样既可保证贫困户可以获得土地流转收入,也可以通过打工获得工资性收益。“生态旅游”确保“持续发展”。 对于复垦的土地,优先考虑由大型企业进行承包,进行生态旅游开发。通过成立旅游合作社,贫困户可定期分红,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可到旅游点打工或进行经营摊点,实现贫困户收益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通讯员 黄宝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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