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讯:近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对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判决。日前,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对此作出回应。
据了解,3月2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临汾市部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临汾开展飞行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门。5月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人员作出判决,其中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该负责人表示,该案件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行为。(作者 寇江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