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日报讯: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气象部门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己任,自觉以“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推动生态气象工作,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法治在推动生态气象服务中的引领作用,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依靠科技创新驱动,着力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生态气象综合观测体系;着力构建多尺度、精准化生态气象监测评估预警体系;着力构建聚焦关键技术、面向适应策略的科技支撑体系;着力构建智慧型、集约化生态气象服务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具有高原特色的生态气象现代化水平,不断满足青海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需求。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来,省气象局党组高度重视气象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在气象立法、气象执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在气象法治服务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为依法规范气象活动、依法发展气象事业、推动生态气象服务法治化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从海拔2000多米的青海东大门到西南端海拔5000多米的可可西里,河湟谷地、环青海湖地区、柴达木盆地,气象法治服务生态文明的名片一张比一张靓丽,生态气象服务的乐章一首比一首激昂:
——我省先后出台了《青海省气象条例》《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4部地方性气象法规以及《青海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特别是国内首部应对气候变化的政府规章《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正式走上法治化轨道,对于提高全社会对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推动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法治保障作用。
——气象标准是气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省气象标准化工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省气象局先后牵头制定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国家标准两项、行业标准两项、地方标准20项,《高原美丽乡村气象防灾减灾建设规范》《高寒草地遥感监测评估方法》等一批气象标准的颁布实施,为气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方案》《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行动方案(2017—2020年)》《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区气象保障工程建设方案》等的制定实施,使生态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全面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注重技术支撑,加强平台建设,研发生态气象业务技术支撑平台、数据分析平台、产品发布平台、生态与农业气象监测评估预警一体化业务系统等,开展了水资源监测、草地资源监测、积雪监测、荒漠化监测、森林草原火情监测、生态气象监测等6大类23种生态气象监测、评估、预警业务服务产品,针对三江源、青海湖、柴达木、祁连山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建设,发布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气象监测评估报告》《青海湖流域生态遥感监测报告》《青海省生态气象监测评估报告》《柴达木盆地适应气候变化决策咨询报告》各类生态监测预警评估产品,针对木里煤矿生态恢复状况,适时开展动态监测,为政府生态治理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省气象部门将生态气象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到《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青海省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试点建设方案》《西北人工影响天气工程》《丝绸之路经济带气象服务保障工程》之中,扎实组织实施环青海湖、三江源人工增雨工程,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大气污染防治等人工增雨工作。
——2006年起实施的三江源地区人工增雨工程,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综合监测、催化作业、信息传输、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系统,作业覆盖范围达55万平方公里。仅2016年增加三江源地区降水量20多亿立方米,为增加河流径流、缓解水资源压力、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7年,省环境保护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制定的《青海省大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方案》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实施,气象、环境携手加强科研、监测和数据信息共享合作,联合开展主要城镇空气质量预报,分析研判重污染天气过程,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参考。
目前,我省气象法规和标准体系初步建成,为气象法治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气象执法体系初具规模,保障气象法规的有效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气象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初步建成,行政决策水平显著提高;法治监督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保证了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气象普法宣传形式多样,营造了良好的气象法治环境和氛围。省气象局先后获得青海省“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全省“六五”普法先进依法治理办公室和省级文明单位等称号。(记者 金泉才 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