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贴农民需求 振兴乡村文化

2018-04-24 10:35:16  来源:经济日报  责编:韩俣

  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文化的全面振兴,只有形成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点的社会主义乡村文明,才能真正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才能让农民的日子越过越舒心。

  农民是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体,乡村文化的建设者和受益者主要是农民。因此,兴盛乡村文化不能简单地送文化下乡,而应从农民的生活经验和实际需求出发,量体裁衣地开展艺术创作和文化惠民,还应引导农民积极参与,让他们真正成为文化的主人。首先,多挖掘和创作农民熟知并喜闻乐见的乡村文化形式,使农民在文艺表演等活动中达到求知、求乐的目的,在获得教化的同时完成对乡村文化的价值认同。例如,可尝试以乡村为单位组织特色文化节会,让老百姓担纲导演、编剧、演员,逐渐形成重视文化的良好风气。其次,充分挖掘农民的原创水平,实现其文化自立。成型于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及习惯的乡村文化是农民自办文化的源头,其中的民风民俗、传统艺术等由于亲民性、喜闻乐见性往往直接转化为自办文化。农民自办文化被乡村社会广泛接受并宣扬时,可为乡村文化注入新的活力。

  教育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实现乡村文化振兴,必须提升农民的文化素质。提升乡村的教育资源与教育水平直接关系到乡村文化的发展。首先,要让乡村每个孩子能享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改善乡村学前教育环境,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加快高中教育的普及,使乡村教育水平逐步赶上城市教育水平。其次,要大力改善贫困乡村的办学条件,尽量缩小义务教育阶段的城乡差距,在教师资源的配置方面向教育资源匮乏地区倾斜,使子女上学不再是乡村家庭的负担,并成为一种社会福利。

  人才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点。当地政府可着眼于本地文化骨干,出台各种政策和机制,培养壮大乡村文化队伍。首先,要重视当地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的建立,尽快形成有利于优秀文化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政策环境,逐步健全乡村文化人才骨干网络,使乡村文化的管理人才与专业人才、土生土长的文艺骨干、乡村文化能人、民间传统艺人等和谐共生。其次,可以引入“县聘乡用”机制,为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两名以上专门干部,给予事业编制待遇,使乡村文化活动的具体开展由专门人员管理。

  “三留守”人员是乡村文化振兴的突破口。“三留守”人员指常年在村的老弱妇孺群体,他们有大量的闲暇时间,旺盛的文化生活需求。“三留守”人员的精神面貌和文化生活质量直接影响着乡村社会的文明程度。首先,以“三留守”人员为重点人群,乡村文化建设就有了实实在在的抓手和载体。他们的需求就是最需要回应和最需要满足的需求,他们反映的问题就是最突出和最重要的问题。其次,可以通过基层组织将老人、妇女等组织起来,自己动手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日常闲暇生活,彻底改变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匮乏局面,从根本上阻断低俗文化甚至邪教传播的渠道,更可以改变在某些乡村盛行的赌博、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低俗仪式等歪风邪气,弘扬积极健康的文化风气。(辛文玉 刘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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