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网站讯: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和海河水利委员会全面推行河长制有关工作安排,日前,海河水利委员会主任王文生率督导检查组对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第三次督导检查并进行工作调研。山西省水利厅厅长潘军峰、副厅长白小丹陪同。
督导检查组听取了山西省、临汾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汇报,与山西省河长办、水利厅等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实地查看了临汾市和洪洞县汾河治理现场及第五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就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有关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研讨。
王文生在座谈中对山西省推行河长制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山西省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河长制工作部署,高位推动本省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扎实、组织保障有力、部门协调联动、整体推进迅速,全省四级河长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同时,结合省情水情,突出问题导向,大力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七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等工程,加快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任务落实,推动了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得到整体改善。
王文生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水利部有关要求,围绕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扎实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各项阶段目标,控制时间节点,抓住重点环节,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任务。
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政水资源处、建管处、农水处负责人参加督导检查。 (记者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