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青海省纪委近日研究制定了《2017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点》,明确重点,采取措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要点》明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理念,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监督执纪的重点,着力抓好3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监督。全面检查纠正落实中央和青海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
二是严肃执纪。查处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执法监管等环节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违反工作程序,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等问题。
三是强化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不担当,特别是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达不到国家重点任务目标考核要求的,以及对省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相互推诿、未履职尽责的,按照权责对等原则,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下一步,青海省纪委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问责并通报曝光。(记者 夏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