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倡导绿色发展方式的要求,目前绿色指标发展体系已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发展的约束性指标。
据悉,为全面客观反映全区绿色发展水平,系统体现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要求,实现新疆天蓝地绿水清的永续发展,自治区在3月底召开会议并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发展指标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自治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许斌表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是开展年度评价的重要依据。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指标体系,提出行之有效的意见,确保评价指标数据口径、范围一致,同时要按时提供相关数据,力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发展评价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构成。一级指标涵盖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7个方面内容。二级指标则选取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要求,在国家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际,保留了53个指标。(记者 阿力扎·再那尔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