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生态中国频道报道:通化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集全市之力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
一是抓好生态创建,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按照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目标任务,今年市环保局将全面启动这项工作,市、县两级同步开展,6个县(市、区)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年内完成《通化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工作,努力实现生态文明理念显著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的目标。
二是抓好环境监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加大新《环保法》宣传力度,让学法、尊法、懂法、守法成为企业和公民的自觉行为。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启动“蓝天、绿水、净土等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对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进行跟踪检查,对直排、偷排以及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限产停产”、“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抓好环评审批,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创新行政审批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压缩审批时限,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扎实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建立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跟踪服务机制,加快推进网上环评审批建设步伐,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
四是抓好污染防治,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任务、完成重金属污染治理任务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坚持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稳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为全市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生态环境保障。(供稿单位:通化市委宣传部 编辑:王雅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