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16年底,内蒙古全区划定基本草原8.84亿亩,草原生态整体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趋于好转。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内蒙古森林面积和蓄积实现“双增长”,居全国第一位。
为了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内蒙古从2013年起启动实施了公路沿线、城镇周边、嘎查村屯、矿区园区、黄河两岸、大青山前坡六大重点工程,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完成绿化面积848万亩。
同时,通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绿色富民产业、鼓励和引导企业投资造林绿化事业等,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造林绿化。
据悉,内蒙古基本草原划定经过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在陈巴尔虎右旗33个牧业旗县进行划定;第二阶段,主要在伊金霍洛旗4个半农半牧旗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试点;第三阶段,在其余半农半牧旗县、草原面积较大的农区和城市郊区旗县全面推行。经过10年努力,到2016年底,内蒙古全区共划定草原8.84亿亩,涉及包括33个牧业旗、21个半农半牧旗在内的63个旗县,划定基本草原面积占63个旗县草原面积的81.6%。
随着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落实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有序开展,内蒙古全区草原保护和建设力度明显加大,草原的生态功能和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草原生态整体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趋于好转。2016年全区草原植被平均盖度达到44%,较2000年初提高14个百分点。经专家会商研判,内蒙古全区草原生态已恢复到接近上世纪80年代中期水平。(见习记者 李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