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批复了自治区退牧还草实施方案,2017年全区将实施退牧还草围栏建设1163.6万亩,国家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7.286亿元。
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加上因申请国家提高补助标准而调整到2017年实施的2015年退牧还草工程,今年全区共将实施退牧还草围栏建设1163.6万亩、退化草原补播153.64万亩、人工饲草地建设55.9万亩、舍饲棚圈建设34650户、毒害草治理18.43万亩。
2017年实施的退牧还草工程涉及全区11个地(州、市)的40个县(市),计划于2017年7月底全部完成。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保护全区天然草原生态,改善牧区半牧区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
此外,自治区发改委还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畜牧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在充分征求各地(州、市)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提出了新疆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167.20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27.976万亩,为严重沙化非基本农田耕地;退耕还草39.229万亩。此外,退出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10.556万亩,严重沙化耕地26.361万亩,重要水源地15度~25度坡耕地2.812万亩。以上合计申请国家补助资金23.12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43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8.69亿元。(记者 杨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