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丨全市农村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2018-04-13 17:06:38  来源:辽宁日报  责编:陈晨

  辽宁日报讯:“我们村变得整洁了,过去和现在两个模样。环境变好了,人住着心情也更畅快了。”4月8日,新宾满族自治县上夹河镇古楼村村民杨莹说,以前这是个后进村,村上的垃圾乱堆乱倒,牛粪遍地都是,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蚊蝇乱飞……相亲的姑娘一进村就能被吓跑了。

  “家家户户的剩饭剩菜都集中到化粪池化粪还田了,能火烧的垃圾在灶坑里烧掉,废铁、塑料瓶可以卖,真正不能‘消化’的垃圾很少了。”杨莹说,自从村里实施垃圾分类以来,古楼村就像个大姑娘,越变越好看:村内道路变得干净整洁,房前屋后堆放的垃圾不见了,建筑墙体乱写乱画的涂鸦没有了,昔日的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被整齐划一的苗木和阵阵清香所替代。

  记者从抚顺市城管局(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获悉,该市已全面启动《抚顺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未来3年,抚顺市将全力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促进分类系统与再生资源利用系统有效衔接,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政策,逐步提升垃圾分类水平,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根据计划,抚顺市各城区试点地区按照“1+n”的分类方式(“1”代表必分的有害垃圾,“n”为可选项),首先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在上述分类方式运行成熟后,再考虑将易腐垃圾纳入垃圾分类类别,未纳入垃圾分类的生活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对有害垃圾应设立专门的场所或容器进行分类投放,并设置醒目标志,易腐垃圾应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根据可回收物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设施,改造本地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分类要求;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有害垃圾需委托专业单位收运,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产生的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并做到“日产日清”;分类投放和收集的生活垃圾要实现分类运输,更新换代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产量需求、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垃圾分类收运车辆。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

  按照方案计划,到2018年底,新宾县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5%,到2019年底,达到20%,其他各县区增加3个公共机构、3个相关企业、3个居民小区、3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新宾县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以上,其他各县区增加4个公共机构、4个相关企业、4个居民小区、4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记者 周明崔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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