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2017-10-10 15:34:07  来源:江西日报  责编:陈晨

  江西日报讯:去年8月,中央出台《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首批选择福建、江西、贵州,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今年6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把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与江西具体实践相结合,明确了江西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试验的总体要求、战略定位、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是国家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开展的实践探索,也是江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行动指南。方案全文紧扣制度创新,针对山水林田湖的系统保护、环境监管与保护、绿色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建设、生态文明共建共享和责任追究等重点领域,提出了系统性的制度试验安排,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全面解读、深刻理解《实施方案》对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试验区各项改革任务非常重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

  一、深刻认识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时代背景和战略方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二位,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全面加强,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但同时要看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应对气候变化压力加大等形势十分严峻,已经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矛盾、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重大障碍、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大隐患。其中,有自然的、历史的原因,但更深层面的是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制度原因。

  为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设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首批选择福建、江西和贵州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通过试验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设立三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从全国来看,三省生态环境优良、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基础较好,同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利于探索不同发展阶段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模式。从江西来看,作为中部地区的发展中省份,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期,江西面临着加快发展和保护生态的双重压力,面临着扩大总量和提升质量的双重任务。江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应当立足这一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着眼于探索中部地区实现绿色崛起的发展路径和制度模式,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实施方案》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中部地区绿色崛起、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部署深度融合,提出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区、中部地区绿色崛起先行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创新区、生态扶贫共享发展示范区的四个定位,准确把握了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时代背景和战略方位,也充分体现了中部地区特别是江西省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战略要求。

  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样板区,这是立足于江西相对独立的山水林田湖自然生态系统,在总结提升“山江湖”工程的基础上,探索大湖流域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模式,既有良好的基础,在全国也具有典型意义,可为其他地区的流域保护与综合管理提供样板示范。建设中部地区绿色崛起试验区,这是考虑到江西作为发展中省份的发展阶段,加快发展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江西面临的首要任务,面对日益增大的资源环境压力,必须坚持绿色转型和发展,加强绿色发展制度探索,这不仅对江西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乃至对中部地区崛起都具有重要借鉴作用。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创新区,这是考虑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创新,是试验区成功的关键,把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摆在突出位置,重点在监测预警、监察执法、司法保障、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领域积极探索创新,对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建设生态扶贫共建共享发展示范区,是实现江西省与全国全面同步小康的必然要求,主要是将推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与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战略深度融合,探索生态扶贫模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绿色价值共享机制,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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