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丨全力推进黑土地保护夯实可持续发展之基

2017-10-10 10:31:28  来源:黑龙江日报  责编:陈晨

  黑龙江日报讯: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和县域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成果,黑龙江省现有黑土耕地面积1.56亿亩,占全国黑土耕地面积的56.1%,是我国黑土分布最为集中、面积最大的区域,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长期超负荷利用、重用轻养,黑土地“量减质退”问题突出。面对黑土退化的严峻形势,亟需全力推进黑土地保护,不断提高黑土耕地的内在质量,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基础。

  一、创新黑土地保护机制

  一是加紧编制中长期专项规划。从省级层面,重点结合《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等相关规划、农产品区域布局及黑土资源保护利用实践,加快研究编制省级黑土地保护利用规划及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保护重点、技术路径、保护措施等。

  二是建立协调推进和目标考核机制。建议国家在国土资源部门设立黑土地保护机构,统一行使黑土地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将黑土地保护利用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建立省级黑土地保护网络和数据库,将耕地质量提升作为粮食生产考核的重点指标之一,逐步完善黑土地保护绩效考评、激励奖励、失职问责、渎职追究等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纵横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议国家将东北黑土区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并将质量退化、水土流失严重地块纳入休耕计划,开展休耕试点;启动农业绿色生产补偿,对采用培肥地力、轮作等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的经营主体给予生态补贴;调整优化省级财政支出结构,提高黑土地生态补偿比例,建立黑土质量建设补贴机制,鼓励增加有机肥投入、调减化肥农药用量,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制度,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协调黑土保护中相关区域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可考虑以省为单位、以年度粮食净输入量为依据,遵循“多调多补偿、少调少补偿、不调不补偿”的原则,由发达的粮食主销区地方财政按单位商品粮价格的一定比例提取,设立商品粮调销生态补偿基金,由中央财政统筹,按照一定的分配系数转移支付给东北等商品粮主产区政府,主要用于加强主产区生态建设,巩固耕地尤其是黑土资源保护的经济基础,提高黑土区粮食生产供应能力和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提升黑土地保护的科技支撑力度

  一是加大黑土保护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力度。加大研究资金的稳定投入,依托科技部“黑土资源保护与持续利用创新团队”,组织科研、教学和推广单位开展协作攻关,加强黑土区地表水土过程、侵蚀机制与调控等重大前沿基础研究,从区域内土—肥—水—作物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出发,着重攻克黑土资源保育、水土流失防治、退化黑土生态修复等技术瓶颈,集成一批黑土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综合技术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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