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河长制”治河让水更清河更美

2017-08-04 14:58:27  来源:大河网  责编:陈晨

  记者: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河南省也已开始全面推行河长制,需要落实哪些方面的任务?

  李柳身: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目的是为了贯彻新的发展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一种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严格监管、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实现河湖功能的有序利用,提供制度的保障。

  具体而言,就是落实六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深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编制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完善河道采砂管理法规,健全采砂管理工作体制,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

  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和《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同时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六是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记者:河长制包括的主要内容?目前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李柳身:

  河南省出台了省级工作方案,提出了总体性要求。2017年年底前河南省全面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在全省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含湖泊、水库),以及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下、对当地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河流(沟)设立河长。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30年分阶段实现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管护目标。到2019年,达到国家确定的河南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力争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2018年对各级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河南省确立了组织体系。省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省长担任总河长,分管农口副省长担任副总河长;黄河、伊洛河、淮河、卫河、唐白河、沙颍河等主要河流分别由6位省委、省政府领导担任省级河长。各省辖市、直管县(市)设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分级分段设立河长,跨县、乡、村的河流由上级党委、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河流所经村由村支部书记担任村河长。

  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省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建立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水利厅、省环保厅、河南黄河河务局等15个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与此同时,也明确了工作职责。省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省河湖的管理保护及河长制工作,省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省河长制办公室在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省级河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宣传等任务。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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