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丨绿色发展有了制度保障

2017-06-16 17:22:38  来源:西藏日报  责编:陈晨

  西藏日报讯:自2016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来,西藏自治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河长制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贯穿了绿色发展理念、明确了地方主体责任和河湖管理保护的各项任务,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是保护河湖生态功能和水治理体制的重要创新,对于维护西藏自治区河湖健康生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西藏的碧水蓝天,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在高原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以制度或法规的形式予以确定。

  环保制度、法规,对每一个公民来说具有强制约束作用。提高环保意识,倡导生态文明氛围,是一种主观自觉行为,而环保制度、法规的制定,是一种客观约束,是管长远的,是维系可持续发展重要的制度法律保障。特别是对于西藏这样一个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的地区来说,环境保护的制度建设和法规建设,更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在旅游产业成为西藏自治区重要的支柱产业的大背景下,我们如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生态休养生息、保护青藏高原生态功能?一是要靠理念灌输,二是要靠制度、法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重走先开发后治理的老路。

  守住生态安全红线,靠的是制度和法规;执行环保制度和法规,靠的是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因此,我们要依法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生态文明的良好法治氛围。

  近日公布的《2016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显示,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整体持续优良,拉萨去年有313天空气质量优良;2016年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状况保持良好,达到了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是世界最好地区之一。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好的工作基础,现在的任务就是要把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担当,落实到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美丽西藏”实际工作中去,为构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记者 韩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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