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的指导意见》

2017-06-19 16:18:41  来源:国际在线  责编:陈晨

  国际在线生态中国频道: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要求,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工作,水利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一段时间全面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详细了解《指导意见》出台背景和相关情况,记者采访了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将自然资源用途管制作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多次对自然资源用途管制作出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健全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近年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编制水资源规划、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等措施,初步形成了水资源用途管制框架体系。但是,用途管制要求相对原则,缺乏系统性,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有待深入落实;同时,水权水市场逐渐发育,用途监管亟需加强。为此,按照水利改革任务要求,我部制定印发了《指导意见》。

  出台《指导意见》,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水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保障生态需水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支撑。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付出的水资源、水环境代价过大,经济社会发展挤占生态环境用水,河道断流、湖泊湿地萎缩、地下水超采、水生态退化等问题突出,亟须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切实采取措施,保障生态环境基本需水,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是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实现“四化”同步发展的基本保障条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农业、工业等各行业之间的用水矛盾将日趋突出。这就要求必须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统筹协调各行业用水需求,以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利用支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是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是深化水利改革的重要内容。我部明确将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作为深化水利改革的重要内容。《指导意见》定位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水利部改革任务,以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多重功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主要抓手,系统提出水资源用途管制工作思路与目标要求,指导各流域机构和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健全水资源用途管制制度、落实水资源用途管制各项措施,这是深化水利改革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系统提出了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确保生态基本需水,保障粮食生产合理需水,优化配置生产经营用水,有效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和供水安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节水优先,注重保护;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落实责任,严格监管。到2020年,水资源用途管制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各项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行业用水配置趋于合理,生活用水得到优先保障,重要河湖生态环境用水得到基本保障,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到2030年,水资源用途管制的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各行业合理用水得到保障,挤占的河湖生态环境用水得到退减,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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