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创新区

2017-06-15 17:15:18  来源:江西日报  责编:陈晨

  江西日报讯:全国第三个正式发布生态保护红线的省份,全国率先实行全流域生态补偿,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获批成立,建立“河长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江西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中为何佳绩频传?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是“解码”江西生态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最具说服力的注脚。

  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也是中央设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出发点。结合江西实际,我省提出了六大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构建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与综合治理制度体系、构建最严格的环境保护与监管体系、构建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制度体系、构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构建绿色共享共治制度体系、构建全过程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同时,2016年重点推进了12项制度建设,初步形成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四梁八柱”制度框架。在制度创新的道路上,江西老表“先行快跑”、大胆探索,闯出了不一样的精彩。

  日前,我省出台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起符合江西省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这一新制度,解决了生态补偿工作中补给谁、谁来补、补多少、如何补等普遍存在的问题,让江西省生态建设有了新方向、添了新动力。省林业厅相关人士认为:“这一制度,让受益者付费,让保护者更有获得感。”

  生态文明建设是环境保护的灵魂和目标指向,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我省建立了生态保护、水资源和土地资源三条红线制度,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深入实施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2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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