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百佳生态文明城镇与社会责任企业”评选活动

2017-04-28 09:05:54  来源:中国网  责编:陈晨

  中国网讯:日前,由新华社半月谈杂志社、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杂志社、中国国情调查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第三届“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高峰论坛”暨“2017全国百佳生态文明城镇与社会责任企业”大型推选活动已正式启动。此次活动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弘扬社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将推选出“全国生态文明城市”、“全国生态休闲旅游城市”、“全国百佳幸福小城”、“全国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全国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区(县)”、“全国生态魅力名区(县)”、“中国绿色发展优秀城市”、“中国最具特色旅游名镇”、“全国生态文明先进乡镇”、“中国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十大系列代表、百家生态文明典型。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向社会推荐一批明星生态文明城镇和社会责任企业,同时弘扬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业大力发展绿色环保的理念,积极引导各部门发展绿色经济。同时,为那些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而付出巨大努力的建设者、领路人提供一个展示平台,集中体现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业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努力建设生态文明以满足人们对“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期待。

  据悉,“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高峰论坛”已圆满举办两届,论坛中各地市政府代表积极分享自身绿色经济发展思路及方法。2016年11月6日上午,第二届“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高峰论坛”在中央军委会议中心召开,来自北京、山东、江西、四川、贵州、湖南、浙江、福建、重庆、上海、内蒙、广东、广西、新疆等24个省份的地方相关政府代表和景区代表共同出席。

  国家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对各与会单位进行表彰、颁发荣誉奖牌及证书。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新华每日电讯、半月谈网、中央电视台、央视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网、中华网、经济参考、北京电视台、中国网视台、凤凰网、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优酷网、土豆网、网易、爱奇艺、中国环境报等近百家媒体参与报道。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顾伯平部长发言中指出: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应当承认环境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各主体的生态环境权,明确目标导向和标准约束两个功能评价体系且评价体系应具有预防性特征。实践中,生态文明法制建设面临许多困惑,如环境权未获法律确认,公众参与举步维艰;环境立法缺少纲领性文件,没有总体规划;问责制度缺失、监督不足、处罚较轻,未建立有效的救济体制等。因此,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必须完善生态立法,规范生态司法,严格生态执法。

  北京大学中国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博士生导师叶文虎说:发展绿色经济,创建生态文明,首先要在组织领导体系方面下功夫,使创建生态文明有坚强的组织领导体系。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与环境双赢的人类文明发展新形态。建设生态文明,对于我国破解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刘吉部长会后对此次会议的举办表示高度赞扬并再次强调:绿色、生态发展是“十三五”规划核心发展理念之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文化、绿色经济、法律保障制度、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六要素构成生态文明发展体系,六大体系互为依存,是一项循序渐进,任重道远的建设过程,类似此类的探讨交流活动应坚持不懈的努力,为绿色经济、绿色中国打造出一条长期稳定的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的绿色纽带。

  论坛尾声,各地市政府的代表们踊跃分享了各自的绿色经济发展思路及方法。特别是与会领导的指导性讲话将此次会议的主题得到再次升华,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更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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