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丨江西生态检察 诠释绿色担当

2017-09-19 09:38:41  来源:人民日报  责编:陈晨

  人民日报讯:今年2月,一条“江西省永新县大面积毁坏天然林”的微博,引发广泛关注。永新县检察院获悉后迅速出击,深挖“三湾毁林”背后的渎职犯罪,立案查处8人。这起案件的查办,正是江西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

  江西省检察院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工作实践,提出“生态检察”概念。

  2015年8月部署“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之后,江西省检察院开展了“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持续打造生态检察“升级版”,在守护秀美山水中诠释“绿色担当”。

  小专项激活满盘棋

  一子新,满盘活。江西检察机关立足当地生态特色,深入开展“小专项”活动。

  在有“稀土王国”之称的江西赣州市,该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稀土领域专项监督,2015年以来,共监督立案6件13人,批捕27件41人,提起公诉34件53人。

  在树木葱茏、绿水环绕的鹰潭,检察机关开展“农生态”“林生态”“水生态”小专项监督活动,严惩破坏农用地、珍稀植物和水资源领域的犯罪行为。

  江西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建立“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努力把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损失降到最低。

  宜春市宜丰县检察院会同该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法院出台《关于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强化天然阔叶林保护的实施办法》,联合实施生态环境修复机制,促使毁林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584亩,当地还一度出现阔叶林树苗脱销的情况。

  机制建设鸣奏大合唱

  生态检察工作推进到哪里,机制就建设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机制就完善到哪里。

  为构建“一体化”办案格局、强化上下左右联动,江西省检察院制定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构建起生态检察工作大格局。

  江西检察机关积极健全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与生态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逐步实现对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的实时监督,有效防止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

分享到:
  • 联盟单位中国生态文明网
  • 联盟单位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 联盟单位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
  • 联盟单位世界自然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