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升级" 北京市级领导任五大河流河长

2017-08-11 09:15:52  来源:国际在线  责编:陈晨

  国际在线生态中国频道:为治理好北京市的河湖水生态,北京市在去年建立的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河长体系上,近日正式发布推行升级版河长制《北京市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

  记者从北京市水务局获悉,新的河长制升级为市、区、乡镇、村四级河长体系,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拒马河、泃河等北京市五大河流河长分别由市领导担任,并首次明确了“党政同责”。根据工作方案,到2020年底前,北京重要水库、河流、湖泊等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达到77%以上。

  5920名河长实现流域全覆盖

  河长制是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的一项创新制度。2015年,海淀、门头沟区试点河长制;2016年6月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河长体系,落实“三查、三清、三治”责任。

  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张世清介绍,河长制实施以来,河湖环境明显改善。今年,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在原方案基础上编制了《北京市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

  按照工作方案,北京市设立市、区两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总河长由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市、区党委相关领导和分管水务工作的政府领导担任;同时设立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河长,四级河长共有5920名。

  其中,五大河流(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拒马河、泃河)和市管河湖设立市级河长,由15位市级领导担任。各河湖所在区、乡镇(街道)、村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区级河长由区级领导担任,乡镇(街道)级河长由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村级河长由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

  张世清表示,新方案新增“三管”,实现标本兼治。同时,完善河湖巡查制度,乡镇(街道)级、村级河长要定期巡查;完善河湖巡查员队伍,加强日常巡查,实现巡查全覆盖。

  河道治理首次明确“党政同责”

  《方案》明确,市、区总河长对辖区内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对河长体系建立健全情况、河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和考核。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开展工作。

  记者了解到,市级河长负责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督导相关河湖区级河长及市有关单位履行职责。

  区级河长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解决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水资源管理、河湖岸线管理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抓好流域防汛工作,对乡镇(街道)级河长和区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乡镇(街道)级和村级河长职责由各区确定。

  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新的工作方案首次明确河道治理“党政同责”,河长工作任务也由原来仅负责河湖周边环境扩大到整个流域内的污水治理,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河长工作突出问题导向,今年,北京市将以黑臭水体治理、聚焦攻坚、排污口治理、河湖四至划定、全面清退河湖周边农业面源污染为年度工作重点。

  防汛任务纳入河长制职责

  眼下正值汛期,河长制职责还纳入了防汛相关任务,张世清表示,这是北京的特色,也是北京雨情汛情特点所决定的。

  河湖本身就是防汛排水的天然渠道,治河肯定要兼顾河流的防汛职能,在北京这样降雨时段非常集中的特大城市尤其如此。所以,将防汛职能纳入河长制工作职责可以促进河湖治理和防汛工作统筹开展,有利于实现环境优美、水系安全的总体目标。  

  北京汛期降雨非常集中,山区、浅山区、平原区,市区、郊区雨情汛情差别很大,各区防汛重点也不尽一致。张世清说,“防汛工作有一个上下游左右岸协同联动。比如说上游下雨了,下游不知道,缺乏信息沟通,可能会导致一些灾害性的情况,通过河长制的协调,上游下雨了,一下雨就把信息报告给下游,下小雨、下大雨、下中雨,逐步地把信息传达给下面。河流有没有洪水、洪水多大,这样确保提前布控、及时落实各方面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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