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讯:2016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福建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路。
从呱呱落地到蹒跚学步,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在全国率先破局,一步一个脚印。
“一年来,福建省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11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创新与发展论坛上,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在书面致辞中表示,被中央确立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后,福建乘势而上、深入探索、加快突破,筑牢夯实生态文明制度“四梁八柱”,聚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重点难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据了解,目前《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部署的38项改革任务中25项已落地实施,形成一套内容丰富、相互衔接的改革“施工图”。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全流域生态补偿、生态司法、绿色金融等重大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初步探索出改革实施路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