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创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绿色发展”走进现实

2017-06-12 17:38:40  来源:新华社  责编:陈晨

  新华社讯:森林覆盖率连续38年领跑全国,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98.4%,各大河流水质持续保持为优……在福建,“绿水青山”正成为百姓身边的美好家园。

  2016年6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批准福建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一年以来,福建作为改革“试验田”,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创新探索,让“绿色发展”从理念走进现实。

  让山村得“绿”让农民得“利”

  “种了林子开了路,几十万元的林产限制砍伐,林农损失谁买单?”林产承包商罗范钦曾经困惑。

  福建永安是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发源地之一。近年来,当地在重要交通主干线、城市周边部分商品林实行限伐政策。

  “不砍,林农利益受损。砍了,生态效益受损。”两难之间,永安市选择了更为长远的生态效益,加快了商品林赎买改革等制度尝试。

  专家评估、财政出资、社会捐款、志愿者服务……在永安市,在政府引导下,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协会承担起了林产赎买执行和保护工作,越来越多的林农像“老罗”一样,从改革中获得了收益。

  目前,福建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全省重点生态区位的商品林7.2万亩得到统一有效的保护,先后节约了50万立方米采伐限额,林下经济开始得到林农的重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了广大山区农民的发展热情。”福建省发改委生态处调研员邱士利介绍,2016年,福建全省林下经济总产值达616亿元,林农涉林收入逐年提升,“不砍树也致富”正成为各地效仿的一条新路。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副司长徐济德表示,福建通过赎买、置换、抵押等多种形式发起的林权改革尝试,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各地森林生态保护和发展的矛盾,未来有望成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经验对外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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