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
成都日报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强调,全面推进河长制,要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继中央“河长制”首次发声之后,四川省水利厅首次对外界透露,预计到2018 年前,四川将建立起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做到每条河流都有人管、管得好。
成都市市政府常务会议强调,要把实行“河长制”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水务工程建设、城乡水环境治理等资金投入力度,严格考核问责,确保“河长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