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中国绿色发展经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2017-05-08 15:34:12  来源:光明网  责编:陈晨

  光明网讯:2017年5月5日,环境保护部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这份意见是我国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举措,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顶层设计。

  《意见》的发布有着深刻的背景:一是很多国家都在质疑我国是否会通过“一带一路”实现“污染转移”。毕竟中国是世界主要原材料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最多的国家。二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是资源能源消耗较大、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经济发展模式粗放、绿色发展水平不高的国家。那我国是否会把“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转移出去,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的过剩落后产能转移出去呢?

  《意见》有力地回应了质疑与误解,并指明了一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绿色发展的路径。《意见》提出要将生态环保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分享我国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与实践,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能力,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应将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原则融入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全过程,促进企业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促进绿色技术和产业发展;推进绿色投资、绿色贸易和绿色金融体系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把《意见》的相关政策归纳为一个完整的政策链条,可以发现这些政策都是把我国的绿色发展经验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并实践:其一,传播绿色发展的理念,这是把我国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理念引领行动的新思路的推广;其二,开展综合生态环境影响评估,识别并防范各国的生态环境风险,这实质上是我国实行了近三十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际升级版;其三,打造从绿色基础设施——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的绿色发展全流程,这三个词均是当前中国的热门词汇,尤其《意见》提出用国内如火如荼的PPP来提供资金保障;其四,构建环保合作平台,交流绿色技术与标准,共享绿色大数据,《意见》中把2016年4月科技部提出要建设的“绿色技术银行”推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其五,推动绿色企业走出去,并承担环境社会责任,这是把中国优秀的绿色产品、优势的有效产能输送出去;其六,加大对外绿色环保领域援助支持力度,这更是体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为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做出贡献;其七,统筹协调沿线国家与国内相关省份对接,把我国建设环保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优秀做法与经验传播出去。

  《意见》使绿色“一带一路”不仅是响亮的口号,而且是具有可行性的能实现全球绿色发展的中国方案。(作者 郭兆晖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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